刚刚明确了!不得擅自关闭!
时间:2021-01-26 17: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同时,细化了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各具体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
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
⚪ 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 因疫情防控需在服务区设置检疫检测站点的,应优化站点设置,加强交通组织,避免车流人流交叉,减少停车场拥堵。
⚪ 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
⚪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其余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 定期进行场区消毒,适当增加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的消毒频次。
公路服务区综合楼
⚪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保证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健康证明)。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 优化查验服务,提高检测效率,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选择适宜区域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 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低风险地区经营堂食的,控制用餐人数。
⚪ 推荐非接触扫码付费。
公路收费站收费亭
⚪ 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内部防控管理
⚪ 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接史的员工,在规定隔离期满、卫生检测合格前,不得召回返岗复工。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 员工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错峰、打包方式就餐,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
⚪ 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安排专人定时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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