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近期热点问题(2023年1月)
发布时间:2023-01-31 10: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查询2023年医疗保险计入账户的金额?
答:因政府机构改革,医保、生育业务已从人社业务中划分出去,如需咨询此类业务您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或关注“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咨询。
2、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此标准执行。
3、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年申报时间?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
4、除夕是法定节假日吗?
答: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节假日,除夕非法定节假日。
5、春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节假日安排,2023年春节假期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调休,共7天。初一至初三(1月22到24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21日、25到27日为调休日。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6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